消毒不及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第一款第(五)项和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五十六条第二款之。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,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视办理局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,并制定了整改办法:严酷按照GB14934-2016《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消毒餐(饮)具》要求。